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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民经济行业划分
在统计工作中为取得分行业的数据资料并统一分类和编码,正确反映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结构和发展状况,便于研究国民经济行业间的比例关系,制定了国民经济行业划分标准。按现行统计制度规定,我国行业划分为20个门类,排列顺序如下:⑴农、林、牧、渔业;⑵采矿业;⑶制造业;⑷电力、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;⑸建筑业;(6)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;(7)信息传输、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;⑻批发和零售业;⑼住宿和餐饮业;(10)金融业;(11)房地产业;(12)租赁和商务服务业;(13)科学研究、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探业;(14)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;(15)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;(16)教育;(17)卫生、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;(18)文化、体育与娱乐业;(19)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;(20)国际组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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